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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3年视听阅览室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 管理员 发表时间: 2003-05-12 浏览量: 224

近三年来,我省已建成视听阅览室项目学校66所,实践证明视听阅览室项目投资少、见效快,在学校信息化建设方面起到了良好示范作用,促进了全省中小学校的信息化建设。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用省拨专项电教经费在中小学进行教师视听阅览室项目的建设。今年仍然采用对申报积极、学校工作扎实的设区市采取鼓励、倾斜的政策,项目建设计划指标由省馆进行预分,在各设区市申报及相关工作的基础上统一调配。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校条件:视听阅览室项目学校的申报由各设区市电教馆对申请学校进行初审,申请学校原则上应是省级示范校或已开通电教教材代收费的学校。

二、指标分配:初审合格的学校名单应按先后顺序报送省馆,申报结束后,省馆将组织有关人员根据项目学校的申报材料对申报学校进行审核,在综合平衡各设区市上报数后,对符合要求的学校予以立项。各设区市申报数量原则上按《2003年视听阅览室项目指标预分表》(见附件)要求进行。

三、项目建设经费来源:每个项目学校由省馆拨出专项补助经费肆万元,用于集中招标采购硬件设备。

四、项目建设标准:

硬件设备:主要包括服务器一台,二十四口交换机一台,VCD刻录系统一套,UPS电源一台、电脑桌及屏风一套,学校需自备十二台多媒体电脑。

软件配备:各项目建设学校软件配备总金额不得低于肆万元,经费可从各校收取的电教教材代收费中支出,并可冲抵学校上缴各设区市电教教材代收费统筹计划数,不再重复计算。视听阅览室的软件由各项目校从《江西省2003年中小学电教软件征订目录》中选择,其中必须包含一套资源库。今年项目学校软件订购的具体方式及事项另行通知。

五、项目建设要求:

1)软件订购计划要求一次性报完,订购计划直接上报省馆发行部,并将软件订购款汇入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开户行:交行石化分理处    帐号:60422015022773)。未申报软件计划和预付软件款的学校,项目计划不予实施。

2)各项目学校必须在项目建设实施前将视听阅览室用房准备好。专用电源线路,空调等安装到位并进行必要的装修,阅览室用房不得小于9m×6m。

3)各设区市项目学校的申报材料必须包括以下内容:① 学校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中应说明学校近年来开展信息技术教育活动的基本情况;②各级电教主管部门的批复;③学校的具体地址,分管校长联系方法。

 

望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项目学校的初选申报工作,并务必于5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学校名单上报省馆技术部。

附件:2003年视听阅览室项目指标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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