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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教育局从全面落实“陪餐制”到推进“同餐制度”

作者: 萍乡市教育局 发表时间: 2019-04-08 浏览量: 134

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实行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萍乡市教育局一直非常重视食品安全,要求各县(区)教育局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指示精神,切实把“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到位。该局从2018年开始,部署实行陪餐制,并要求上传图片到管理群。要求陪餐干部做好陪餐记录,及时把握学生就餐情况、工作人员服务情况,全面把握食品“进货关”、“存贮关”、“加工关”、“备餐关”、“消毒关”等,确保“食材安全、加工安全、入口安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出台后,该局要求全市所有学校食堂全部建立完善陪餐制度,确保规定要求“落地”、“落实”、“落小”、“落细”。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家长陪餐制度,更可以发挥社会的力量,建立家长、专家、相关人士的膳食监督委员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每学期或学年要组织一次“食堂开放日”。目前萍师附小、市实验幼儿园等学校(幼儿园)建立了家长陪餐制、膳食委员会监督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萍乡六中等学校实行了“食堂开放日”制度,让食堂在阳光下运行,让家长更多的“了解食堂、关心食堂、相信食堂”,反映良好,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公开效应。

该局不仅落实了“陪餐制”,还正在推进“同餐制度”。做到“三个一样”:“师生菜品一样、就餐环境一样、就餐用具一样”,学生和教师一起在食堂用餐,学生吃什么菜、老师吃什么菜。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学生和老师一起监督食堂的服务、加工、卫生工作情况。目前,萍乡四中、萍乡实验学校、英伦国际学校等正在实行“同餐制”,家长、社会反响极好。师生“同餐制”的推进,为确保校园食品“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更加可靠的保障。

编辑:卢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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