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社会地位,鼓励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萍乡市教育局将在2017年教师节期间继续对长期从教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为做好荣誉证书颁发工作,市教育局从2016年开始部署,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编委办出台了《关于印发<萍乡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将“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列入其中。之后又多次召集专题会议,对颁发对象、颁发要求等进行仔细研究,出台了《关于对长期从教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萍教人字〔2016〕3号),局领导召集会议研究同意设立奖项征集“长期从教教师荣誉徽标”,特制荣誉证书。今年,安源区、湘东区、芦溪县相继建立了本地区的长期从教荣誉制度。
经个人填报,县(区)、市教育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今年教师节期间对在乡村学校任教满15年至20年和在各级各类学校任教满25年至30年的共508位教师颁发荣誉证书。(萍乡市教育局 朱明艳)